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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欠钱,现在没有欠条,对方公司也搬走了,现在也不接电话,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0-01-10 1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二、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银行帐户。要特别注意公司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
    三、要有最好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很多债务人往往声称无还债能力,事实上却隐匿财产。为了防止胜诉后拿不到财产,应注意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四、要注意诉讼时效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就拖欠货款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期间重新计算。
  • 没有欠钱写欠条给人家是否有效?这几种情况是无效的,一,精神病发作在外流浪写的欠条是无效欠条。二,精神病发作在精神病院入院写的欠条是无效欠条。三,在精神病院住院,从精神病院逃跑出来写的欠条是无效欠条。
    四,被人绑架拘禁逼迫写的欠条是无效欠条。在解除拘禁恢复自由后必须立即报警。五,精神正常,没有精神病,没有人拘禁逼迫写,没欠钱写了欠条没有报警,自原写的欠条,签名落款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这五种情况,你是属于哪种情况写的欠条?如果是前四种情况写的欠条是无效的,只有后一种情况写的是有效的。
  • 借条约定了还款时间,在届满两年内具有诉讼时效,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可见,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获取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时间界限。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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