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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么务员,在8年前执行公务时眼睛受伤住院手术,由于不懂政策,当年我没有申请工伤,请问各位:我现在能够补办申报工伤及要求工伤待遇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18-08-25 11: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
    17、18条的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审核工伤的性质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二是个人或者其近亲属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属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还应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另外,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两种情形,所支付的项目并不相同。王先生因第三人造成的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仅限于医疗费用,而不包括工伤保险待遇。
  • 工伤认定申请 到劳动局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请说明。按如下材料报送申请:
    1、填写《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4份),
    2、填写《个人信息表》,
    3、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资报酬领取证明即工资条复印件或工友书面证明等),
    4、抢救医院初次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6、交通事故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
    7、复转军人旧伤复发的,本人革命伤残军人证,
    8、见义勇为的,提交民政部门证明材料,
    9、工伤证明材料,
    10、二寸照片1张,
    1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他,
    12、受伤经过简述报盘
  • 员工工伤住院企业需要支付生活费吗,  员工工伤住院企业需要支付生活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员工工伤住院。  员工工伤住院企业如何赔偿如下:  
    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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