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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之前在苏州工作,公司给办理了社保卡。后来去南京上班,社保断交了大概3年。我现在想在南京交社保了,怎么办?我之前在苏州工作,社保断交了大概3年。我现在想在南京交社保了,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20-01-09 04: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能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没有则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 1、劳动合同一般一式2份,一份公司保存,一份员工持有。
    2、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公司不帮您缴纳社保,则您可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故烦请赴社保局予以确认是否未予以缴纳。
    3、打卡记录可申请由单位提供,一旦劳动仲裁的话。
    4、即使劳动合同到期,您仍继续上班,则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但需要您自己提供证据。
    5、一般而言,除了您有法律规定的过错外,公司辞退应出具书面说明。
    6、可以尝试申请劳动仲裁,但前提是您需要准备相应的仲裁材料。
    这项行为不符合劳动法,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 社保中断养老保险可以续交,医疗保险中断后的次月不再享受统筹支付资格,断交期间其中的失业、生育、工伤就不存在了。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在停止缴费的次月开始,就不可以享受基本医疗和生育医疗的统筹支付资格。
    就是补缴了续保了,医保欠费三个月以上,需要6个月的等待观察期,才可以享受以前同样的待遇;生育保险中断后,必须重新算参保时间,必须连续缴费半年(有的地方是一年),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基金统筹。

      养老保险中断后可以续交。

      社保养老中断之后可以续交,也就是允许断断续续的交。交够十五年即可,只不过以前在单位的时候,单位帮您交当地去年社会平均工资的20%,个人交8%。
    如果离开原单位现在自己交,就需要交全部的28%。

      补交养老保险有两种方式:

      一是个体补缴: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欠缴(如失业期间或两个单位调转等)。
    由个人到户口所在区的养老保险公司个体处进行补缴。补缴标准以当年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比例为18%。

      二是单位补缴:由于单位原因造成的迟缴或漏缴,需由单位进行补缴。
    按照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和比例为标准。

      不允许企业职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对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只记录一次缴费,对与原企业尚未解除劳动关系,但本人同时又在另一个企业就业的职工,必须在现就业发工资的企业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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