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4月19日进公司的,说试用期间会交社会保险,这个4月可以交给5月吗

保险纠纷 2020-01-10 19: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你好,你咨询的是社保的问题,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受劳动法规保护的。
    2、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即使在试用期内也是应当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不给你交社保的行为显然也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你补缴。
    3、如果用人单位拒不补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你是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投诉解决的。
    4、因此,在你及时向当地的社保局投诉后,由社保局责令用人单位为你补缴。
    5、如果用人单位仍不补缴的,社保局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来督促用人单位为你补缴。
    6、如果因为用人单位的不交社保的原因造成社保卡无法使用,并造成损失的,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

  • 1、工伤赔偿同员工有没过试用期没有关系,只要等级相同,补偿金额是一样的;
    2、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定程序,按各地的规定执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 1、社保没有报销的部分由谁承担,法律上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我的观点是既然为工伤,就是为单位劳动,是为单位的利益而受的伤,所以这部分费用应当由单位来承担;
    2、如果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单位是需要支付一次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和当地省级部门实施意见;
    3、计算的标准按当地省级部门的实施意见和市级的相关规定;
    4、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就可以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孝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