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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拆迁回迁经营户,物业管理费按货品经营方式收费标准有效吗?

拆迁补偿 2020-01-10 15: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棚户区中的无户籍房产是指之前那些违规建造或自由自有住房建造的一些统称,因为没有房产证,本应该不予与补偿;但是依照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规划法》颁布以前自建自住的独立房屋,其权利人具有拆迁区域的正式户口又无其它住处的,可对其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给予一定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由评估机构确认。
  • 商业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一般各地实行的是市场价。也有需要到物价局备案的,主要看地方规定。  收费标准与业态、所处的位置、管理标准的要求不同有很大差别,也和物业设施的配置状况有关,并且与其他方面的收费(如面积计算方式、能源费分摊方式、空调费收取方式)相联系。
    具体的内容和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 通常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喜好将物业费与供暖费捆绑在一起收取,美其名曰“方便业主”,而且也不违规收取代收费用。表面看来确实方便了业主,但是如果业主对物业的服务不满意,拒交物业费时,往往物业公司也拒绝代业主收取、交纳供暖费,使物业纠纷升级。
      作为业主,以任何理由拒交物业费都是不对的,业主如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或服务不满意,可小区所在地物业管理办公室投诉,相关部门将会对被投诉的物业公司进行调查。作为物业公司,捆绑收费是不合理的。
    物业公司可采取法律手段或其他方法收取物业费,但因此拒绝收采暖费,不为居民供暖,肯定是不合理的。  律师提示:业主如果对物业公司的拒收供暖费的行为不满,可以与物业公司解除代收供暖费的合同,直接向供暖部门交纳费用,以便及时享受供暖服务。
  • 您好!现在物业费标准有两种形式,一种实行市场价,即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的物业公司,以中标价为准,具体多少,你看批复文件就可以了。另一种实行政府指导价,即由物价局根据小区情况核定一个收费标准,政府有指导价标准,你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出示物价局的批复标准。
    如果还不清楚,你可以打当地物价局或房管局物业科的电话,咨询一下,他们会详细告诉你。 你小区如果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肯定要与物业公司签定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上也明确有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如果你签了,就表示同意了。
    一般情况下,物业费的开收日期是自你接收房屋时开始计算,现在公认的接收房屋一般以你领取了房屋钥匙为准,当然这不是绝对的,正规的物业公司会通知你交接房屋后让你签个接收房屋的文件,这样就很明确了。
    如果你没有按通知的时间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也没有与物业签订合同,物业按理不应该收取之前的物业费,但实际情况是,你再看一看购房合同,上面有交房时的有关条款,看后你就明白,即使你不接受房屋,很可能也得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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