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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瓦厂老总欠薪水不帮我,厂内如今一部分砖可以职工支出的可是他的债务过多,在有20几日还要停产了,假如等你停产的那时候,砖啥也没有了,现在我不愿给他们做了,假如不干,由于我一个人他工厂就得停产,我该怎么办砖瓦厂老总欠薪水不帮我,厂内如今一部分砖可以职工支出的可是他的债务过多,在有20几日还要停产了,假如等你停产的那时候,砖啥也没有了,现在我不愿给他们做了,假如不干,由于我一个人他工厂就得停产,我该怎么

征地补偿 2020-01-12 10: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是以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工厂停工工人工资不给这种情况属于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
    假设你们单位工资支付周期是每月1日到月底,假设15日开始停工(停产),则15日至月底期间的工资应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也就是这段时间应该照常支付工资。
    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仍假设工资支付周期是每月1日到月底,上个月15日开始停工(停产),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那么从这个月1日开始,单位可以不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而是根据各地的标准支付停工期间工资。
    比如江苏省规定的就是: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具体你们单位所在地标准是什么可以咨询下当地劳动部门。
    如果单位没有依法支付停工、停产期间工资,你们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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