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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租期只有五到三年。房东强迫我搬出去。合同中没有违约赔偿金。房东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吗?

合同纠纷 2020-01-13 2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东违约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的表现:
      
    1、房东拒签居间协议;
      
    2、房东拒收定金;
      
    3、愿意双倍返还定金;
      
    4、房东拒签买卖合同;
      
    5、签买卖合同时提出不合理要求;
      
    6、签订合同之后拒绝过户;
      
    7、要求赔违约金而解除合同。
  • 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
    【劳动者不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外(下面有介绍),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样的规定,对于人才的合理流动,以及促进用人单位自身完善人才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实现人力资本的价值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劳动者无须支付。
    【可以约定用人单位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的只是“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并没有限制用人单位违约应承担的违约金,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违约金。
    不过从就业的形势和长期以来形成的用人单位的主导地位而言,很难说约定上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买家与房东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履行过程中,双方要求解除合同,也没有以此拒绝合同的履行,相反他们仍按合同的约定,积极为履行合同做准备。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如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一般情况下法院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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