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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完生育假,因为没有人看小孩,无法再再次上下班了,应当怎么请假,企业不给生育保险该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20-01-23 10: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职工请假,法律上对有些请假是有规定的。如,婚丧假、产假、病假、探亲假等;但是,除了这些外,并没有明确规定。
      因此,单位不准假,也不能认定就是违法。自己也要看假的性质,如果非请不可,单位也是会准的;如果不是非请不可的事,还要视企业工作效益效率进度情况,以企业规章制度为准。
      要有合理的理由和程序去请假,如果理由充分符合劳动法范围,若领导不批,也涉及领导是否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若果真属公司领导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法,可以去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委维权。
  • 您好,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 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 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 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另外,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 生育津贴怎么算?


    一、北京生育津贴的计算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二、广东生育津贴的计算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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