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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昨天公布,公司停止运营,无力偿还房东租赁费,房东租赁人可自行协商,解除与a的合同。 现在房东要我们腾出房间,我们交了A1年的房租,才住了三个月。 我们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1-12 17: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如果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下面将对这些情况作出说明。
    对于租房者来说:《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出现问题,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居住时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租赁物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不管承租人是不是窒息的,承租人都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以上是房租解除合同的条件
  •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该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对于承租人的效力之一就是支付租金。租金是租赁物使用收益,支付租金是承租人应对出租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约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者延迟支付租金,就构成违约。
    但出租人解约前应先行使催告权,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仍逾期支付,出租人才可以解除合同。
  • 租房合同一般由房东出具,由房客确认合同内容后,双方签字确认生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租赁地点
    明确租赁地点、位置或门牌号码、房间号码等具体情况。
    2、租赁时间
    明确写明租赁期限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是否有免租期或装修期等其它约定时间。
    3、房屋租金
    明确写明该房屋租金价格,是否有递增等,避免日后扯皮事情发生。
    4、相关费用
    明确写明水电暖网等相关费用标准,便于日后进行收取。
    5、责任义务
    明确写明双方责任义务,即房东(甲方)应提供什么服务,不到位如何处理,租客(乙方)应遵守什么约定,违约如何处理等等。
    6、其它
    其它约定要根据该房屋或房东的具体要求而定,可列入合同内。如房屋内是否有其它租赁物需要后附清单,如有电器设备发生故障由哪方进行维修,房屋基础设施设备损坏由哪方进行维修等等,都可以作为其它项写在合同内。
    租赁合同是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保障和约束,本着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制定,无论合同内有什么约定,双方都应熟知合同内容,确认认可后双方签字即为生效,双方都应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合同义务,违约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随意违约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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