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歉收几年没写还债的只有那一个月的日子,落款的签字日写在几号?

离婚 2020-01-13 17: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在离婚时,对方拿出许多欠条来,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夫妻要共同偿还所欠的债务。
    如果不适用以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可以不予以承认。
    协商不成的,可以找个和夫妻都说得上话的中间人予以调解。
    如果欠款数目较大,可以去法院诉讼,予以判决解决。
    因此对于离婚时对方拿出的欠条,对于其所标明的债务如何承担的,可以依照上述情况分别进行解决。
  • 银行的信用卡有宽限期,只要宽限期内还上就视为正常还款,不影响信用。  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2013年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  一是要求成员单位为持卡人提供“容时服务”,为持卡人提供一定期限的还款宽限期服务,还款宽限期自到期还款日起至少3天;持卡人在还款宽限期内还款时,应当视同持卡人按时还款。
      二是要求成员单位为持卡人提供“容差服务”,如持卡人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且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额(至少为等值人民币10元)时,应当视同持卡人全额还款,此部分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
      还款日后一天还款属于正常还款,既不会影响个人征信也不会罚息。
  •   只要有欠条的,本人承认有借款的事实。原则上,应当认定是借贷关系,即使有民事上的欺诈行为,也不宜认定为诈骗。对方报警时,警方一般会告知这是民事经济纠纷,要求其向法院起诉。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主观上必须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 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临沧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