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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孩子在学校,宿舍里两个人因开玩笑而受了轻伤。 一个同学录了一段录像,送给宿舍的几个同学们。 啊,打家长,拍录像,拍录像,需要多少钱,问律师合法性?

损害赔偿 2020-01-13 06: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第7条中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同学之间的打架斗殴一定要注意分寸,否则可能涉及违反治安管理,甚至是刑事犯罪

  • 1、孩子在学校与人打架致对方轻伤,如果年满16周岁以上,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处罚。

    2、未成年人致人轻伤,监护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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