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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我提供了抵押担保,但现在对方因不偿还抵押贷款而被起诉。这对我有什么影响?

抵押担保 2020-01-14 23: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购房者因变故无法按时偿还房贷,可以提前三十日向贷款行申请贷款展期,经银行查实后,会适当延长房贷期限,并降低月供。?? 房贷不还有违约金吗?一般情况下,如果你没有按时还房贷,银行就会来电话、信函催你还款。
    而且在此期间还会产生滞纳金,越积越多。再不还款银行会上门或发律师函给你,接下来就要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来处置这套房子,如拍卖等。如果贷款人所购房屋没有在房管部门做过抵押登记,那么在您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不偿还贷款的时候,贷款银行将依据《借款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开发商在替您偿还剩余的贷款后,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开发商将收回房屋,或对房屋进行拍卖。
    这种情况您的经济损失较大,因为无论是收回或拍卖房屋的价格往往都是低于您当初购买房屋时的价格,并且您开始每月所还贷款中的绝大部分是利息,也就是说您并没有偿还多少本金,所以,结果是收回或拍卖后,房价款您就可能所剩无几了。
    所以说,房贷不还的话银行跟开发商是有权利拍卖你的房子的!此外,更大的不利之处就是您在银行的信用将有不良记录,一旦被注记即可能会被保留3年~7年的纪录,将来若要向其它银行借款,可能就会因信用不良而不容易申请了。
  •   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
      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即代为向债权人偿还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担保法》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五十七条 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七十二条 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1、给人担保贷款,债务人还不上,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关规定: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P2P借款标一般有以下的几种类型:
    1、信用标,即借款人完全凭借信用借款,这样的借款通常数额不大,一旦出现不良,需要平台或者借款人启动法律程序,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追回(这个就比较麻烦了)。
    2、抵押质押标,即借款人依据自己的财产抵押或者质押,抵押和质押是有区别的,常见的抵押如房产、汽车这些到登记部门备案,告诉有关部门这个东西被抵押了,方便日后算账(房产处理也很麻烦,汽车又容易贬值);还有的就是质押了,就是你把东西放到我这里当人质,按物品市场价的一定比率借钱,还不起钱就直接卖东西还账,当铺就是典型的质押。
    ,一旦出现不良,将通过变卖质押品返回欠款(我现在投的木融宝也属于这种)。
    3、担保标,这里将出现第四种角色,就是担保公司。担保公司的角色就是和借款人、投资人签订担保合同,如果借款人不还钱,那么担保公司将先行垫付赔偿,然后追讨借款人(这个比较依赖平台的风控能力,担保公司的能力也很难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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