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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怀孕5个月了。 工作单位不适合工作,工作单位和我妻子商量退休,怎么办?

离婚 2020-01-15 07: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国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是指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 3869-83)中规定的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 。
    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是以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的,劳动强度指数是由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 间率、平均能量代谢率两个因素构成的。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反之, 体力劳动强度就越小。
    标准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Ⅰ级;大于15, 小于20,为Ⅱ级;大于20,小于25,为Ⅲ级;大于25,为Ⅳ级。若需了解某工种劳动强度的 大小,可请当地劳动部门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实地测量和计算。

  • 1、你与公司之间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应当受到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2、用人单位如果对你调岗是对劳动合同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35条规定,需要与你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如没有与你协商,是违法的;
    3、实务中,针对用人单位的单方调岗,一般会从如下因素予以考量:
    (1)调岗确因用人单位经营业务调整需要;
    (2)调岗后的薪资待遇和原来基本一致;
    (3)调岗不具有侮辱性及惩罚性;
    (4)调岗后的工作岗位和之前劳动者的工资经验、工作技能基本相一致;
    4、公司算你自离构成辞退,辞退你必须具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40条规定的情形,否则,公司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5、赔偿金的数额=你的月工资乘以你在公司的工龄再乘以2倍。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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