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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淘宝上卖了一个柜子。一些商人抱怨我侵犯了他们的外观专利。我查了他们的专利号,发现他们没有付费。这是侵权吗?我可以继续使用这种外观吗?

2020-01-18 17: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专利法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的;
    三、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四、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 专利权是专利人利用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的主要类型:
      
    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
      
    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7、冒充专利的行为。
  •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权判定
    1、在与外观设计产品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者相近似外观设计的,应当认定被诉侵权外观设计落入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2、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应当用授权公告中表示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与被诉侵权外观设计或者体现被诉侵权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进行比较,而不应以专利权人提交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实物与被诉侵权外观设计进行比较。
    但是,该专利产品实物与表示在专利公告文件的图片或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产品完全一致,或者与专利权人应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专利申请程序中为更清楚地了解图片或照片中的内容而要求提交的样品或者模型完全一致,并且各方当事人均无异议的除外。
    3、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应当通过一般消费者的视觉进行直接观察对比,不应通过放大镜、显微镜等其他工具进行比较。但是,如果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产品外观设计在申请专利时是经过放大的,则在侵权比对时也应将被控侵权产品进行相应放大进行比对。
    4、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应当首先审查被诉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
    5、应当根据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使用目的、使用状态),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
  • 判定是否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标准如下:  
    一、未撤销之前的注册商标均应受到保护;  
    二、准确判定近似商标;  
    三、正确判断类似商品;  
    四、不以商品质量的优劣作为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标准;  
    五、商标注册人的违法使用不影响对商标侵权的认定;  
    七、综合衡量其他因素。  在商标侵权案件认定过程中,除上述需要把握的因素外,还有可能涉及其他因素,如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具体使用方式、主观过错程度及商品的零部件与整体之间的关系等。由于个案涉及的其他因素不一致,对商标侵权的认定也会不一致。就商标的知名度而论,即使是驰名商标,也有知名度高低的区别。一般来说,知名度越高,受保护的范围就越宽,他人擅自使用时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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