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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朋友向我借了180万元,没有钱偿还。他把房子抵押给我,并签署了抵押合同。他到房委会办理有关手续,但仍然没有钱偿还。我有权直接卖掉房子吗?

债权债务 2020-01-13 10: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信用卡透支不还的三大后果:一催缴 催缴是指在你在银行规定的最后还款日未将还款金额存入信用卡帐户银行会通过各种手段向你发起还款的催促催缴一般常见的有电话催缴和信笺催缴. 二逾期记录 如果你未能在银行给你规定的最后还款日将应还款额(或最低还款额)存入信用卡银行会算你信用卡逾期信用卡逾期会被计入个人征信系统形成信用污点所有银行的逾期记录都是共享的所以如果你在一个银行连续有逾期的话也别指望别的银行会给你信用卡用了包括以后申请房贷车贷等都将遭到拒绝 . 三法律处罚 信用卡逾期不还情节严重或者金额重大的将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等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信用卡诈骗行为包括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已承担。
    ”所以,你可以要求出租方赔偿你的实际损失。先找出租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诸法院的途径解决。
  •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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