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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明确所有赔偿以收据为证。生活在一起。分居近二年,他在婚近一年。离婚协议中给女方300元。一年750黄谷做生活医疗费。给女儿200元,一年750斤黄谷。做抚养费。

离婚 2018-08-25 1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离婚。一般孩子的抚养权,2周岁以下,以跟随母亲生活为原则;2-10周岁,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10周岁以上,需要考虑孩子意见。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
  • 夫妻分居,但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双方的收入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育费应当在共同财产中支出,但是实践中负责照顾子女的一方常常无法从另一方手中得到子女抚育费,这样离婚时照顾子女方就会提出要求对方补付分居期间未付的子女抚育费。  法院一般会根据当时子女的生活教育需要确定一个抚育费标准,然后按分居时间,由未付方用分割所得财产抵偿另一方,不足以抵偿的,可以通过形成债权的方式加以解决。离婚后子女的抚育费数额由人民法院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另行酌定。如果夫妻分居一段时间后,又和好的,一方起诉要求对方补付分居期间未付的抚育费,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支付抚养费是离婚后不抚养子女一方的义务,也是子女基于亲子关系对其享有被抚养权的一种救济方式,所以抚养费的支付具有法律强制性,父母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拒绝或逃避支付抚养费,抚养人和子女都有权在对其拒绝和逃避支付的行为诉诸法院要求赔偿。  
    1.根据《婚姻法解释
    (一)》第2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所说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但是由于没有规定确定的期限和具体情形,所以在实践中操作较困难。司法实践中一般将“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理解为3个月以上。  
    2.关于有配偶者与婚外同性同居问题,或者是赌博、吸毒等导致婚姻破裂的,损害赔偿于法无据。在实际审判中,对这种有婚外性关系又不符合《婚姻法》第46条赔偿范围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财产分割上作出权衡,主要照顾无过错方,对又过错方少分或不分,以此来弥补法律规定上的不足。
  • 要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才算真正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写清楚是双方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的问题,并且双方要亲自到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另外一种是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到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离婚。
    一般孩子的抚养权会根据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不抚养孩子一方要支付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要求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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