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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个1000平方米的回收场地。现在我想拆除它。这是给我的还是给房东的?

合同纠纷 2020-01-13 16: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 拆迁补偿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土地征用补偿
    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征地安置费
    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偿
    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1]
  • 小产权房被拆迁了,不一定能够获得补偿,可以获得补偿的小产权房分为下面两种情况: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归于履行了批阅手续的房子,可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本集体民过程中私行扩展了销售目标。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子,因而买卖合同归于无效。
    在此情况下,应首先确定所涉房子的权是归于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许归于宅基地使用人,拆迁分配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第二,小产权房是归于违法修建。
    关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子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迁违章修建和超越同意期限的临时修建,不予补偿”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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