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父母房地产所有权问题,建筑面积约90平台,公证费需要多少,目标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房产纠纷 2020-01-19 11: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价格以评估价为准,就是和你房子的价值有关,房子越贵公证费相应高一些。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费的收取标准:具体公证费用,一定要去当地公证处咨询,各地均有所不同。证明经济合同的参考公证费如下所示(按照标的额多少收取):50万元以下:收取
    0.3%,较低200元;50-500万元:1500+(标的额-50万)×
    0.25%元;500-1000万元:12750+(标的额-500万)×
    0.2%元;1000-2000万元:22750+(标的额-1000万)×
    0.15%元;2000-5000万元:37750+(标的额-2000万)×
    0.1%元。当我们要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时,需要了解清楚公证费标准,这也是房屋交易的重要费用。不是所有情形都需要公证,不同情况不同处理办法。
  • 根据新的国家级标准———《房产测量规范》,10种情况下建筑面积不计算。  10种情况包括:  
    1.层高小于
    2.20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地下室、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利用引桥、高架桥、高架路、路面作为顶盖建筑的房屋;  
    8.活动简易房屋;  
    9.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10.据了解,新的房产测量规范将按精度等级不同,分别允许误差范围为±
    0.
    26、±
    0.
    6、±
    1.4,而旧标准允许面积测量误差为
    1.4。
  • ,房产所有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下面法律为您详细解答公证可以证明房产所有权吗。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为确保你的房屋不出意外情况,建议还是及早办理过户手续,这样才能确保你的所有权,办理公证只是证明合同有效,不能证明房产归你。   知识延伸:   房产所有权的取得   房屋所有权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依法建造房屋;
    (2)依法没收房屋;
    (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
    (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   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   继受取得分为因法律行为继受取得和因法律事件继受取得两类。   
    一、因法律行为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
    (1)房屋买卖(包括拍卖);
    (2) 房屋赠与;
    (3)房屋相互交换。房屋所有权自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产生效力,即进行所有权登记后便取得房屋所有权。   
    二、因法律事件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指因被继承人死亡(包括宣告死亡)的法律事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在有数个继承人的情况下,只要继承人未作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继承的房产如果未作分割,则应认为数个继承人对房产享有共同所有权。   房产所有权的消灭   房屋所有权的消灭,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原房产权利人失去对该房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引起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有如下几种:   
    1、房屋产权主体的消灭。如房屋所有权人(自然人)死亡或宣告死亡以及法人被终止而导致房产成为无主财产。   
    2、房屋产权客体的消灭。包括自然灾害、爆炸、战争等引起房屋的毁灭以及自然损毁等。   
    3、房产转让、继承等引起原房产权利人对该房产权利的消灭。   
    4、因国家行政命令或法院判决而丧失。如国家行政机关对房产所有权人的房产征用、征购、拆迁等,除依法给予相应的补偿外,原房产权利人的权利因征用、征购、拆迁而丧失。又如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将一方当事人的房产判给另一方当事人所有,原房产权利人因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而丧失该房屋的所有权。   
    5、房产所有权人放弃所有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