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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贷了十几种借款全是小额贷款的贷款利息十分高 想要知道能够 只还本钱吗

综合法律 2020-01-14 17: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贷款公司的征信评估是个人独自规定的,并没有与央行的征信系统所相连,所以,在贷款公司不还信用贷款,其影响不会直接在个人征信报告中出现。
    在贷款公司个人信用贷款不还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不代表借款人就可以真的不用还款,千万不要耍小聪明。
    贷款公司为了能够控制借贷风险,对不还款的借款人有自己的一套规定。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的话,法院会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 对于p2p平台上贷款利息的偿还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利息是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是需要偿还的。
    1、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2、既没有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既没有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2)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 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的计算方式就是复利。民间借贷遵循不保护复利原则,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借款纠纷案件所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也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所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第七条分别作出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由此可见,该司法解释并不完全禁止高于银行利率的行为,但是了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外的高利,也即并未禁止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合理的复利。
  • P2P网贷平台运营及收费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合同法》第22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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