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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资询一下,我想问一下,我的好朋友因参加斗鸡赌钱被捕,已三天没相呼了,它是违法吗?

综合法律 2020-01-13 14: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涉嫌开设赌场犯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其他向个股东如果知情,则构成共同犯罪,也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一)参与赌博,个人参赌的财物在五千元以下的;
    (二)为赌博提供场所、赌资、赌具、交通通讯工具的;
    (三)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护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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