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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感情不和,我想和我丈夫离婚。他一直在失踪。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1-18 1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感情不和不能作为离婚的依据,但是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议离婚,若协议离婚不成,则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法律鉴定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1、你好。你的离婚主要是财产分割问题,而且财产数额较大。建议委托律师收集证据介入处理。
    2、此案件我可为你出具专业《法律咨询意见书》,就你所咨询的问题进行专业法律分析,同时详细指导你该怎么办。需要帮助可来电详谈。
    3、可就你咨询的问题提供详细的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可以提供国家政策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以便你诉讼或协商使用。需要帮助可来电详谈。
    4、可就赔偿费用具体数额问题提供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所做的详细计算。可以方便你诉讼或协商使用,需要帮助可来电详谈。
    5、本律师处理过类似的一些案例,可为你提供这方面的经验。如果需要可来电详谈。
    6、我是张掖的律师,可以随时帮助你。建议约时间见面详谈。
  •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据以上规定,你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就你老公的失踪情况进行报案备查,待时间满两年时,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
    人民法院下发裁定书认定你老公为失踪人之后,你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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