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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叫我在网上跟她贷款了几万元,说好每个月她来还,现在她不想还,电话信息都不回,当时钱一到账我就转到她支付宝上了,没有写借条这些,这种情况可以要回来不?我一个朋友叫我在网上跟她贷款了几万元,电话信息都不回,没有写借条这些,这种情况可以要回来不?

债权债务 2020-01-15 13: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条,内容应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如果有担保人,还应写明担保的形式和担保人。
    如果借条只简单写了借了多少钱,没有写还款的时间,可以认定是一种无限期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
    如果借条可以证明借款关系,是合法有效的。
  •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商账追收”指通过合法的追收流程和技巧,进行商账追收服务,降低企业风险率和坏账率,防范和规避企业由于使用赊销方式带来的信用风险,所以是法律认可的。 一般,商帐追收师的主要培训对象是:金融机构、出口外向型企业、生产制造型企业和其他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企业内部财务、销售或信用管理人员;征信机构、资产管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及有志从事本行业(专业)的人员。
  • 有借条,追回借给他人多年的钱,应当两年内持续追逃并且有相关证据,否则,很难通过法律渠道追回。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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