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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出了交通事故,严重,与对方无关,现在在医院,可以报警吗?保险公司和司机都和我无关

保险纠纷 2020-01-21 10: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作为司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执勤民警,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也应予以协助。 出了交通事故后,司机有责任主动保护现场,在民警到达现场前,如遇事故受伤者须尽快送医院抢救时,则要标记伤者的躺卧位置和姿态,然后移动伤者总之,凡有必要移动现场任何有关事故的物品,包括人、车、散落物品等,都应作好原始状态的标记。
    如遇下雨,刮风等天气,应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将痕迹盖起来保护好,切勿不作任何标记就擅自将事故车开动驶离事故现场,送伤者去医院。 交通事故伤者或目击者,在发生事故后,首先应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及肇事车辆的外部特征,要防止肇事司机驾车逃跑。
    对肇事逃逸者,一旦被公安机关抓获,将予以严惩。对举报肇事逃跑的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给予表彰奖励。对有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在没有作出有关责任的认定时,医疗费该由谁垫付。
    交警部门会指定一方即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治疗费用。
  • 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 讨薪过程出事,不能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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