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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进入公司后,转入银行进行经营核算。是否涉嫌注册资本外逃?我该怎么办?

银行 2020-01-17 22: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注册资本和股权转让没有直接的关系。注册资本是针对出资而言的,是股东认缴的出资。股权转让是股东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在确认股权转让价格时,如不是国有股权,通常都是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从公允性角度看,以公司净资产折算股权价值,但公司净资产与公司注册资本也不是同一概念,两者在金额上可能一致,更多的是不一致。
  • 抽逃注册资本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第208条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209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206条规定,违反公司法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

  • 一:有限责任公司。
    (1)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3万元限制;
    (2)取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10万元限制;
    (3)取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资本500万元限制。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2)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3)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须一次缴足。
    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四:看完了有限责任公司,我们再来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1)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
    (2)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五: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1)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2)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3)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 (1)实收资本的人账原则  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应当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账。实际收到或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超过其再该企业注册资本申所占的份额的部分,记入资本公积。  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入账,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方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项无形资产再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入账。  投资者投入的外币,合同没有约定汇率的,按收到出资额当日的汇率折合;合同约定汇率的,按合同约定的汇率折合,因汇率不同产生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  公司发行的股票,应按其面值作为股本,超过面值发行取得的收入,计入资本公积。涉及到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入账。  
    (2)实收资本增加的核算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实收资本相对固定不变,但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实收资本也可能发生增减变化。  一般企业增加资本的途径主要有三条:一是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会计上应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二是将盈余公积转为实收资本。在会计上应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三是所有者投入。企业应在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l、"原材料l等科目,贷记l"实收资本"等科目。  
    (3)实收资本减少的核算  企业实收资本减少的原因大体有两种,一是资本过剩;二是企业发生重大亏损而需要减少实收资本。企业因资本过剩而减资,一般要发还股款。有限责任公司和一般企业发还的投资,按发还投资的数额,  借记"实收资本",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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