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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盆友和她媳妇两地分居有2年了,小孩如今是跟随父亲,小孩如今还没有上户籍,但是出生证在母亲那,母亲又不给出生医学证明,这一小孩子要怎么才能上户籍呢?

离婚 2020-01-19 12: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到当地公安机关咨询为孩子办理户口所需要的资料及程序,为孩子办理户口登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收养的孩子,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然后才能上户口。

    《收养法》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出生证明的办理流程并不是很复杂,只是很多父母总是粗心大意,缺少部分资料,或者在填写时填写不够恰当等,这都容易影响到出生证明的有效性。
    出生证明是宝宝出生情况的一个证明,办理手续不算复杂,爸妈要备齐双方身份证和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到妈妈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办理就可以了。
    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 涉外婚姻国外出生的未成年子女(含18周岁以下)回国随母或父落户,
    办理手续:凭孩子《出生证明》(收取原件)、《户口簿》、《居住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定居证》或《办理户口通知单》,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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