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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名称和法人,在三方协议上签字有法律效果吗

合同纠纷 2020-01-16 17: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变更法人(法律上称为 “法定代表人”)不需要与原公司法人签署任何协议,只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内部决策机构同意后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即可。
    法律依据如下: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需要提醒了广大劳动者注意的是,现实中经常发生用人单位以变更名称为由,拒绝与劳动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约束了用人单位的行为。当然这对于劳动者行为也具有约束力。劳动者应该注意履行应尽义务,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 变更公司名称及营业范围所需的资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5.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意事项: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2、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变更法人后的债务如何承担?
    法人变更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其权利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承受,并担负清理的责任,债权人应将变更后的法人作为催款清欠对象。
    不同的债务的催收要对症下药才能有效率,但是这些的前提是都要合法催收债务,所以是在合法的基础上使用适合的方法来催收不同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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