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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外国人,在还没有结婚的时候来过中国两次、(第一次我们自驾游我家、酒店、外地酒店都有入住)(第二次他和他爸爸一起来的,都是住在我家里的)都没有去派出所登记,之前也根本不知道有这个规定,是去年的事情了,现在怎么办?还需要去派出所登记吗?会罚款吗?如果就这样一直不去会对以后造成什么影响?谢谢啦还需要去派出所登记吗?会罚款吗?如果就这样一直不去会对以后造成什么影响?

离婚 2020-01-20 09: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没有登记结婚,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涉及到一个事实婚姻的问题。现在我国对于事实婚姻方面,只承认在 1994年之前没有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为事实婚姻,94年之后的就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而按照事实婚姻看待的情况,未登记结婚的夫妻也是享有夫妻之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的。

  • 1、没登记在法律上叫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登记便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四条 规定: 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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