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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因工伤认定结果,想申请法律援助仲裁,但自己有车。 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仲裁 2020-01-17 22: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申请工伤的,首先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由单位或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作出后可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结果确定赔偿数额。赔偿的项目: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等。
    雇员损害赔偿的,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
  • 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其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 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 若一方不履行劳动仲裁结果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因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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