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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筑工地的承包商欠我钱,没付民工工资就跑了。我可以卖掉他租的钢管来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0-01-17 01: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合法的借贷关系,法律是保护的。只要是合法的债务,都要按期偿还;如果没有还清债务,对方可以起诉,法院可以对你的一切合法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然,对于维持基本生活的财产,法院一般不会强行处置。
    注意:如果是夫妻一方欠债还不起,法院将会要求用另一方的财产来偿还。
  • 跑掉的包工头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涉及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
    这一司法解释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应当依法按时发放工资。所以即使是农民工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不应当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农民工没有依法按时得到工资的,可以通过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讨要。
  • 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争议。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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