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律师甲:我是民事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目的是消除障碍。判决没有说被执行人延迟履行判决中确定的行为义务。在执行申请中,我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在延迟期间支付延迟付款。法院应该强制执行吗?如果法院不执行,合法吗?你好,律师甲:我是民事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目的是消除障碍。判决没有说被执行人延迟履行判决中确定的行为义务。在执行申请中,我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在延迟期间支付延迟付款。法院应该强制执行吗?如果法院不执

案件执行 2020-01-18 09: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执行措施。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 什么时候要支付迟延履行金?

    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金钱义务的,应当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未履行非金钱义务,无论是否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迟延履行金是指被执行人因未按生效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或其他义务时,由人民法院裁定,由被执行人交纳用以弥补申请人损失并惩诫被执行人违法行为的款项。

    被执行人未履行金钱义务的,应当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未履行非金钱义务,无论是否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被执行人未按生效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据此,迟延履行金的适用条件是:


    1、迟延履行金的支付只能发生在强制执行程序之中,即在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执行名义所确定的义务而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方可由执行机构适用迟延履行金制度。


    2、判断被执行人是否按期履行义务的时间标准应当依据执行文书的规定,而不是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后执行机构在诸如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中对履行期限所作的指定。


    3、被执行人是否履行了义务,应根据执行名义所确定的义务内容而定,在执行程序中新产生的义务则不得作为判定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的依据。

    非金钱义务,无论是否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 法院怎样强制执行合同欠款,程序如下;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 贷款人未履行债务,借款人的债权受到侵害,借款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贷款人偿还债务,法院判决贷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债权人债务,债务人未履行法院的判决,债权人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查封债务人的不动产、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劵等。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也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强制措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宣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