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孩子去外边欠帐,被申请强制执行,找不着别人,实行通告寄家中来啦,我不知道,我能被执行吗

综合法律 2020-01-18 09: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1%交纳。

  • 申请房屋征收强制执行的要件是什么?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提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4)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5)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受理咨执行申请,即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在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妨碍执行的惩处举措。执行通知书先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儿子欠钱父母有责任还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关键是看儿子是否是完全民事能力人
    一、如果儿子是未成年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满18周岁,这在法律上称之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下,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父母是儿子的法定监护人,儿子的债务,父母有责任归还。
    当然,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个人已年满16周岁,能自食其力的,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如果儿子是成年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那在法律上已经称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是什么意思?就是能独立地承担民事义务,独立地行使民事权利了。既然是独立了,此时,父母自然就没有法律义务来替儿子还钱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周口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