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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54岁,城镇户口,无所在单位,我资询如今个人社保还能交吗,想交15年可以补缴吗?感谢

综合法律 2020-01-22 16: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个人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个人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个人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5%,个人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8%,个人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个人缴纳8%
  • 当事人能提供下列证据之一,证明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前受害人在城镇工作、生活、学习持续满一年以上的,可予以支持:
    (一)劳动合同及工作单位收入证明;
    (二)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
    (三)租房合同及居住地居民委员会证明;
    (四)房屋产权证明及居住地居民委员会证明;
    (五)暂住证或派出所证明;
    (六)在城镇学校就读的证明材料;
    (七)能证明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其他材料。

  • 1、当事人实现就业后,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此时与本人的户口性质是无关的:
      
    (1)当事人参保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
      
    2、当事人属于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在营业场所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参保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三险,个人不能参保):
      
    (1)参保时,应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2)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参保,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再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当地的地点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领取社保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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