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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犯诈骗罪很可能会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我还有两个上学孩子和公婆、父母法院会怎么没收?

刑事辩护 2018-06-23 17: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犯信用卡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这里的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诈骗5万元以上者。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屡教不改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公私财物的巨大损失的;因其行为造成恶劣的影响的;等等。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以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20万元。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以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为常业的;属于累犯、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利用诈骗财物进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因其行为造成特别恶劣的影响的;等等。
      被借身份证作信用卡担保者,也要被追究其连带责任。
  • 没收财产刑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系财产刑的一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犯罪、财产犯罪案件的增多,没收财产刑的作用也日渐突出,但从司法实践来看,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却没有引起司法人员的足够重视,这一方面存在着重自由刑、生命刑而轻财产刑的传统刑法观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法律本身对没收财产刑的规定不尽完善,特别对具体的适用范围、条件、标准无统一规定,导致在具体适用时不好把握。

    根据新刑法第59条规定,没收财产刑的适用范围应为犯罪分子的个人所有财产,即如系个人所有财产,可以考虑适用没收财产刑,否则不能适用。何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呢?就是指犯罪分子实际所有的一切财产,在实践中确定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把握:一是犯罪分子未予定罪的其他非法所得,可作为个人财产列入没收之列;二是犯罪分子被扣押在案的一些可能是赃物的财产,但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考虑适用没收财产;三是对于家庭共有的财产或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应将犯罪人的份额分离出来,然后再考虑予以没收;四是经法律确认的属于犯罪人所有的债权,也可作为个人财产一并没收,尔后移交本院执行庭按执行程序执行后上交国库存。

  • 诈骗是比较严重的犯罪,并且数额达九十多万,判处缓刑的可能不大,但是你也应聘请律师,及时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  【刑法条文】相关法律知识: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服刑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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