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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4日我在骑车路上被一辆自行车撞飞。后报110 处理对方全责。去医院诊断股骨颈骨折需要全髋置换手术费用6万5千元。但是对方是外地人来天津饭馆做洗碗工说没有经济能力,只好没有按交通事故处理。医药费我自费一部分报销一部分。我自费2万5千余元。请问是不是因为对方没有经济能力又是外地人没有办法和对他的资产。我只好承担所有费用,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以及残疾给我带来的一切后果,现在我每天不仅要忍受病痛,还要承担经济损失,请问您我可以向对方要求经济赔偿吗?我是60岁老人退休费只有1200元。由于这次车祸我还增加不少其他病!请教您我如何维权!

交通事故 2018-08-26 08: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营养费
    (一) 概念: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二)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营养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三)计算公式: 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 交通事故发生后,先由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划分,在出具事故认定书时可以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伤者在出院后可以与对方及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赔偿事宜,进行了鉴定的,根据等级计算伤残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还可以要求肇事方承担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多项费用。对方有保险公司一般由保险公司赔偿,对于二次手术费用,可以进行商议,进行一次性赔偿,没有必要等到二次手术后再处理。
    二次手术费用也可以进行鉴定来确定。最终协商不成,只有向法院起诉对方及保险公司。
  • 交通事故的医药费是否全部报销,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抢救费,伤残补偿,死亡赔偿,丧葬费,参加丧葬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及根据医嘱赔偿的营养费,陪护费,全休证明中的务工天数,资料所需的交通费,等等,上述费用中的大头,根据各个地方省区的不同,有严格的标准,由事故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及法院发布的上一年赔偿标准,剩下的,比如精神赔偿等等,需在合理范围内,法院方可支持。
      交通事故的医药费是否全部报销:  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  不过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
    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交强险报销医药费,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是:8,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6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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