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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问下我一个朋友借了我7000块钱,是2014年借的当时说一个星期还可是到现在还没还,每次打他电话都说没钱,我没有打借条,是银行柜台转的钱,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想问下我一个朋友借了我7000块钱,我没有打借条,现在不知道怎么办

银行 2020-01-22 0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钱给他人,如果讨要对方以没钱为理由,可以依照借条上写明的还款日期要求返还借款,不还的话及时起诉解决,未写明还款日期,可随时要求对方返还,建议给合理的还款时间对方。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从人之常情来说,借了钱才会打借条。因此,借款人打了借条没收到钱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人之常情,更不符合交易习惯。对于大额现金出借纠纷,除了借条是关键证据外,也须证明有给付能力,并证明现金的来源。
    所以,转账时以银行转账最为妥当。
  • 怎么打借条?以下为常见的一种借条样例供参考:
    1.借款用途要写明,尤其是双方有其他经济往来时,一定要对这次借款讲述清楚。
    2.金额当然要准确,大小写同时写上,如果是有偿借款,利息要写清楚,别且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
    还款日期。
    3.时间日期要清晰准确,年月日都不能缺少,最后是落款,签字手印。
  •   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诉状后起诉就是。  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院会判决借款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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