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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入着校医疗保险,想退了校医疗保险转职工医保,可是院校没有人,能立即去医保注销公司校医疗保险么

保险纠纷 2020-01-28 09: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 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1、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8%比例缴纳,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2%比例缴纳。
    2、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或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
    3、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4、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及退休人员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
  •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患病时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因用人单位未参加医疗保险,医疗费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应享受12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应由单位支付其病假工资。
      另外,《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也明确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并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
  • 医疗保险转移办理办法如下:
    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 《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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