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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房屋二押债已过期,但债务人未偿还,需要再次申请房屋抵押登记吗? 谢谢,什么?

债权债务 2020-01-29 14: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  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 房产抵押贷款后贷款还不上,用于抵押贷款的房产可能会被拍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6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1、当借款人换不上贷款的时候,贷款机构可以将借款人的房产进行拍卖,而拍卖所得的价款,用于偿还贷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得的价款不足以清偿贷款,那么不足的那部分,贷款机构将追讨。
    2、房产抵押贷款后贷款还不上会有什么后果?借款人不还的话,这一情况,会被如实的记录到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里。借款人今后申请信用卡,办理贷款都会被拒之门外。此外,对配偶的信贷也有影响。

  • 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优于后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受偿后抵押物处理有剩余的,由次等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受偿。如果几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的先后顺序相同,也按照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清偿。
    二、 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以登记的,按照上述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几个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均未办理登记手续,按合同生效的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第一个生效的抵押合同的债权人首先受偿,清偿之后有剩余的,第二个抵押合同的债权人受偿,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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