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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问,在工厂工作的50岁以上的妇女,如果工厂想解雇她们而她们又没有养老保险,是否有一定的补贴?

保险纠纷 2020-01-23 17: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养老年金是一种特殊的保险,它并不以被保险人出现意外、疾病等事故为赔偿的条件,而是在客户到达一定年龄时(一般为退休年龄),开始定期向客户发放养老金。对于一般人来说,在事业奋斗期收入都会大于支出,年轻的时候很少有人能够看到自己未来二三十年的现金流状况,因此往往倾向于把节余的钱花光,当退休后真正需要用钱的时候,将会面临极大的困境。而如果换一种方式,在奋斗期比较充裕的时候,把节余的钱用于养老年金保险缴费;等到退休时,再从账户中按月领取养老金,就可以补充由于不工作导致的现金不足。所以养老年金能够帮助我们对一生的现金流进行主动管理,确保每时每刻现金流都能保持稳定和健康,这是理财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  购买养老年金保险的原则  
    1.组合原则。从一定意义上讲,年金保险只是保障老年生活中经济收入的一部分,但是由于老年人容易出现较大的医疗支出,而年金保险不能保证这些大的费用支出的可行性。因此购买年金保险时一定要搭配一些意外、医疗保险,才能真正抵御风险。  
    2.综合比较原则。年金保险整个时间达到几十年,如果通货膨胀率走高,那么日后拿到的年金就会贬值。目前市场上的年金产品多为定额给付型,即在投保时就已确定未来每年可领取的年金额度。太平人寿最新推出的“一诺千金”成长型年金养老计划,是国内首款成长型年金计划,它的特色在于保证资金安全增值的同时,无论在年金积累期或是年金领取期,都以分红的形式不断增加年金领取额度,并不设上限,可以充分抵御通货膨胀的风险。  
    3.及早购买原则。现在很多人都等到将近退休的年龄才开始考虑购买保险,但因为保费与投保年龄是成正比的,那时购买需要支出相当大的费用,会给生活带来较大的负担。越早购买,负担越小。
  • 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关系是和用人单位建立的,即劳动者是和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养老保险应当自和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就应当购买,而不论是否将劳动者派遣出去。
    如果用人单位等到你呗派遣之日才给你缴纳养老保险,那么单位已经违法。
  • 现行的全民养老保险领一年就去世了,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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