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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闺女20岁。孩子14岁男性啥都无论。在外边混女性。回家还找茬儿。不愿和他已过咋能离异2个小孩归我

综合法律 2020-01-25 13: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36条第
    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司法实践,可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5、夫妻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抚养费标准
  • 孩子抚养权问题会考虑很多因素。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供您结合自己的情况综合判断。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姻法解释一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 父母离异子女继承权是不会受到影响的。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继承关系有几种情况:
      
    1. 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
      
    2.养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则可以因养父与养母的离婚,子女归养父或养母一方单独扶养,而使不尽抚养义务的养父或养母的一方与原养子女之间关系解除,从而导致相互继承遗产权利的消灭。
  • 首先,如果当事人不想离婚,应该想办法挽回自己婚姻,而不应该被动的等待。但是,虽然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想离婚,可以随时提出离婚。那么,如果当事人不想离婚,可以拒绝当事人的离婚请求。
    其次,在当事人拒绝对方的的离婚要求后,对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当事人只要提供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那么法院就不会判决双方离婚,因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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