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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我昨天买了一辆车,签了一份购车合同,付了1000元押金。现在我的家人不同意。我能退掉它吗

合同纠纷 2020-01-22 18: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购车合同主要注意事项
    (一)车辆信息详细标明
    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二)细节要多多注意
    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
    (三)违约责任要明确
    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
    票据上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
    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四)售后服务注明
    售后服务条款,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详细内容可参照《产品质量法》和《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
  • 定金和订金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性质不同;二是给付主体不同;三是数额不同。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无效。而订金没有严格限制,   根据《担保法》、《合同法》等规定,定金和订金不同:   一是性质不同,定金具有担保性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仅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如果卖方履行义务,则订金可以抵作买方的价款,如果卖方不履行义务则应返还订金给买方;   二是给付主体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既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卖方,而给付订金的一方只能是买方;   三是数额不同。
    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无效。而订金没有严格限制,一般不超过合同总价款即可。   注意:    押金是“订金”还是“定金”,一字之差,结果却大不一样。
    缴纳定金是一种合同行为,既然合同是双方签订,那就要保护双方的权益,还真不能认为自己没有消费就可以不花钱。所以提醒消费者,在拿到定金收条时,“定金”二字是一定要看仔细了,因为“订”有商量的意思,不受法律保护,而“定”字则是肯定、确定的意思,起到的作用完全不同。
    而且如果餐馆做法符合法律程序,不退定金也是完全允许的。   法律温馨提示:   缴纳了押金,当然需要一定凭证,而对此,光收据是远远不够的,最好双方有一定的合同条款,把双方的要求都协商好,这样才能真正地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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