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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早晨被别人打过,打得头顶部跟面部,但看不出来伤,那样如何追责打架的人的刑事处罚?

综合法律 2020-01-21 1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则其不能辨识自己的行为,无需负责。
    但其监护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没有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则精神病人打人也在一定程度上需要追究其责任,如果符合我国刑法的规定的,则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这个要看伤者打架的性质,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被打住院,这属于工伤,公司开除是伤者违法劳动合同法的,伤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如果是因为私人原因打架,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公司是可以开除伤者的,且没有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也要相应地适当减轻。  我国刑法规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有三种:  
    一、未成年人(主要是年满14周岁的)。  
    二、未完全丧失辨认与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三、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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