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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辆摩托车撞死了一个人,保险公司是否负责支付给我的所有费用?或者我是保险公司的一半

保险纠纷 2020-01-22 07: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被机动车撞伤,经交通警察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认定为工伤。本人负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职工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被认定为工伤的,机动车属于本单位之外的,是第三人造成的工伤。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在获得机动车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单方肇事是最为常见的一类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损害赔偿,仅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坏,事故责任为被保险车辆负全部责任,所以事故处理非常简单
    一、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现场处理。
    1、损失较小(一万元以下),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
    2、损失较大(一万元以上),如查勘员认为需要报交警处理,会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三、定损修理。
    1、车主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四、提交单证进行索赔。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五、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六、赔付。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应该进行赔偿,而其中的财产损失就包含了交通费和误工费。 所以,如果因交通事故而产生了交通费和误工费的,可以要求责任方予付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可以申请交警调解或者法院判决,法院判决一般以实际发生和合理为原则判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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