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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他们好像是什么挖龙骨什么不太清楚,被拘留快四个月了不判刑也没有起诉算什么情况

刑事辩护 2020-01-21 23: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欠钱不还,法院已经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并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拘留,在一年内还可以再拘留一次,司法拘留的最长时间为每次不超过十五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三、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一方确定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判决离婚的依据应为,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5项规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具体什么是违法犯罪严重伤害夫妻感情,通常认为出现严重违背社会道德的违法犯罪行为,如卖淫嫖娼、侮辱妇女、强奸妇女等性违法行为,会造成夫妻感情的重大伤害。
    这些违法行为即使没有被判刑,或只给予行政处分、治安处罚(如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处罚的,也会伤害夫妻感情。 被判长期徒刑的,最高院的解释也认为是会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无过错方可以提起离婚。
    司法实践认为至少5年以上,才能作为长期徒刑对待。
  • 如果是有期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算起,之前羁押的日期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从判决确定之日算起,之前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刑法第四十七条【刑期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五十一条【死缓执行期间】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 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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