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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男孩子的监护权在我这里,没有付任何监护费,我现在给孩子改名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20-02-06 21: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只签订了购房合同的,可以分三种情况更改名字:
    1、如果购房人和开发商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备案,只需经过开发商的同意和配合,可以与原购房人办理退房手续,然后,你和开发商签定正式的买卖合同,也就更名了。 
    2、如果合同已经在房产局备案,那就比较麻烦了,要经过开发商的一系列证明和手续,到房管局办理退房手续,恢复网上信息。
    然后再卖给你,就可以落你的名字了。这手续会比较麻烦,一般备案的合同,开发商是不会轻易这样做的!
    3、一般来说,合同备案了,就只能等房产证办下来再办理买卖过户,这样税费会多很多。
  • 抚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精心关怀、照料子女、为子女营造安全、健康、幸福的生活条件和氛围,确保子女的生命权、健康权、生存权;
    二是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费用,为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经济保障;
    三是提供子女教育、学习费用,保证子女充分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培养和提供子女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技能创造条件;
    四是言传身教,身体力行,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使生活抚养与家庭教育有机统一起来。
  • 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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