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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月储蓄卡内账户余额不够造成个人社保没扣钱取得成功工作员说下月一起扣,会危害这一月失业保险金到账吗这一月失业保险金到账吗?

保险纠纷 2020-01-23 10: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 退股,是指股东在公司存续期间,将其全部出资收回或转让,而与公司脱离关系,从而丧失股东权的行为。退股有定时退股与随时退股之分。前者指在一定期间发生一定事由而退股;后者指股东有不得已的事由发生。
    无论公司有无规定存续期限,均可自由随时退股。一经退股,公司便停止使用该股东姓名,返还其出资。退股股东应向主管机关申请登记。无限责任股东对于申请登记前的公司债务,在登记后2年仍负连带无限责任。
  • 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
    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
    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 会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有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工作日、休息休假、用人单位安排停产待岗等时间。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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