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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6-26日凌晨2点外出开车回家途中,追尾前方车辆,全责在我,当时前车有司机1人,座客2人,后排座位上一53岁女性,保险公司拍过现场后,后座女性诉颈部不适,我带其就医于附近的三甲医院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急诊科就诊,当时拍片建议就医,后住于其院骨于软组织科,6日后痊愈出院,各项检查未见异常。建议可与2周后复查。当时交警队要求双方签字方可开出裁决书,开出裁决书后保险公司方可报销双方修车及住院费用。我因爱人在异地工作我也即将下乡半年,于是想和她协商解决,但其要求8000元。协商无效后交警建议我们2周后复查完再来交警队处理。2周后此女性不愿复查,总是强调头晕,后说去了医院医生不给看。我经人找到这位医生,医生说她要求开诊断证明书,因出院时一切正常故不能开具。但其迟迟不到交警队处理,我很头疼,想咨询您现在应该怎么处理此事?如果对方仍要求高价赔偿我应付多少?(另:此女性门诊及住院费用共计2800元)

交通事故 2018-08-26 14: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通过鉴定才能知道医院的责任,医院有过错责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先事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人民法院起诉。
  • 这种情况建议向物价部门或者卫生部门投诉,要求他们核查医院收费的合理性,以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1)第一时间封存和复印病历!!!
    (2)不要选择医学会做任何形式的鉴定!!!
    (3)尽量不要选择医调委或卫计委协商;
    (4)和医院谈判失败的应及时起诉,以免超过诉讼时效;

  • 一、时间:生育后1个月内上报报销资料,3个月左右进行报销报销;  
    二、节育手术费用(产生后及时送交相关票据和证明进行报销);  
    三、生育报销需要的资料:  
    1、填写《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  
    2、生育费用发票—原件;  
    3、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  
    4、长期医嘱单(复印件);  
    5、临时医嘱单(复印件);  
    6、住院花费一日清单(复印件);  
    7、病历:初诊记录(复印件)、复诊记录(复印件)、分娩记录摘要(复印件)、有医师签名单页(复印件);  
    8、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9、结婚证(复印件);  
    10、诊断证明书存根(复印件);  
    11、生殖健康服务册首页(复印件)----准生证;  
    12、出生证(复印件);  附:  
    1、男职工配偶享受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和属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职工证明;  
    2、填报资料均需附上诊断证明(上环、取环、人流、宫外孕);  
    3、宫外孕还需附上门诊病历本(原件);  
    4、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还须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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