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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方,在国内结婚,昨天才结婚的,但是男方加拿大人想今天就离婚,因为婚姻恐惧。我想问一下离婚程序是什么样的?在国内结婚,昨天才结婚的,但是男方加拿大人想今天就离婚,我想问一下离婚程序是什么样的?

离婚 2020-01-23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
    (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受家庭暴力的离婚妇女,不但可请求物质赔偿,而且可以请求精神赔偿。
  • 住房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所有。如果房产是婚前男方买下,登记人是男方一人,那么住房属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如果房产登记在她人名下,就是他人合法的财产,小夫妻离婚时,也无权分割该住房产权。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您双方已经结婚且实际生活在一起,给出彩礼钱并不会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话,女方可以不还彩礼钱。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对方长期与他人同居的话,您因此而要求离婚是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但是前提您需要收集到对方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如果没有的话难以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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