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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份证明天早上六点丢了考试科目。 刚才去派出所的人说不能办临时的身份证

消费者维权 2020-01-24 17: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先去公安局户籍处办理个临时身份证,这个快。然后办正式的。(先去报社登个声明。费用用该一百多);
    2、新的旧的都能用,不过,登了声明,那么旧的犯了事,你拿着报纸可以是证据,摆脱怀疑,不过,如果故意登声明丢失身份证再犯了事,就不对了,当然,警察会看别的证据了,这你放心;
    3、拿着户口本,去银行,告之银行卡丢失,银行有记录,用你的名字,户口就好~当然,身份证号你要是记得也好,不过,户口上应该有你的身份证号~
  •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各市县公安分局受理签发。具体的申领程序是:
      
    1.具备申领临时身份证条件的公民,申领人本人到场申请办理的,凭申领人本人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的,凭申领人本人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办理;在办理的同时,需要缴纳证件工本费。
      
    2.市县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3.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注: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 1、根据我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3条、14条的规定:有效期限内的临时身份证与居民身份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可以用于需要验证当事人的身份时出具,有关单位和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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