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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在3500以下的预扣税是否为正常的个人企业

离婚 2020-02-04 16: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2017员工的工资扣税标准  工资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二、2017员工工资交税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三、2017员工工资纳税税率表  2017员工实行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
    3.5%,单位
    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 工资收入不超过3500元的,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但下列情况,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收入的,合计超过3500元的;除工资收入外,还有其他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来源的(例如业余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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