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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祖父出车祸了??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治疗费全是人们自身垫款的??如今一拖再拖无法得到处理??罢了车险公司赔付的不足令人满意??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0-02-01 18: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医疗费和工伤赔偿金是由区别的。
    在工伤待遇审核中,社保中心会支付员工工伤医疗费,同时会支付住院期间的生活费以及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是单位垫付的医疗费,那么根据单位垫付金额归还给单位,生育赔偿部分由员工获得。
    以及《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垫付费用并不是涉及事故方的义务,法律上并无规定强制要求。
    垫付方必须保存好相关的单据证明材料,只有后续凭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此部分费用属于事故责任赔偿范围,保险公司才能予以赔付。
    如果不能证明垫付方承担事故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将不能赔付所垫付的费用。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对于你的事情,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5、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害,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依据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至于他们所说的,要求按照他们的要求来进行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支持的。
  • 你好!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赔偿您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费、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损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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